1989年9月,州红十字会正式成立。至1992年,全州13县市均成立了红十字会。州、县(市)两级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均挂靠同级卫生行政部门,并逐步开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。1993年10月《红十字会法》颁布实施后,全州各级红十字会依法选举产生红十字会领导班子,州、县(市)两级红十字会会长均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,副会长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,并按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或补选,确保了红十字会的组织领导。2005年5月,中共红河州委批准州红十字会作为州属社会团体机关独立设置。8月底,州红十字会开展独立开展工作。
截止2006年12月底,全州有州、县两级红十字会14个,其中,州级1个,县(市)级13个;有红十字会专职人员9人,其中,州级8人,石屏县1人,有兼职红十字会干部63人。已发展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163个、成人会员8474名、青少年会员2412名,志愿服务工作者265名。其中,州红十字会发展团体会员单位11个、学校红十字会1所、红十字医院1所;有个人会员1359名、青少年会员2412名,招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125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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